作者: 时间:2009-08-13 点击数:
全体研究生同学:
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齐学费、住宿费,请全体同学按照规定,及时缴纳费用。逾期不交者,后果自负。
研究生办公室
2009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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