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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院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
来源:法学院·知识产权学院     发布日期:2015-09-29     查看次数:
文章来源 法学院·知识产权学院

一、成立复试领导小组,院长担任组长,分管副院长、各学位点任组员;

二、凡通过推免硕士研究生系统报考我院的考生,均有权参加复试;

三、复试小组由五名老师组成,复试老师由相关学位点负责人担任;

四、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;

五、复试结束后,当场宣布录取结果,办理相关手续;

六、复试时间:10月8日下午3点,复试地点:法学院308会议室。

法学院·知识产权学院

2015年9月28日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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